• 近日,多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一批利用私人账户收款的方式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的典型案件,医疗门诊、家庭装修、公用服务、加油站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终端消费行业均有涉及。案件曝光释放强烈信号:私人账户收款绝非税收违法的“避风港”,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是经营主体行稳致远的保障。私户收款呈现三类典型模式从通报的案件情况看,不法分子都是通过私人账户构建资金“体外循环”链条,隐匿真实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逃税款。主要呈现三类典型模式:其一,“私户直收”模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及亲属等担任“收款代理人”,销售款直接转入其银行私人账户,对应收入不开票、不申报。其二,“收款码隐匿”模式。将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收款码与私人账户绑定,交易资金流入个人账户,以线上交易的便捷性为掩护,实现隐匿销售收入的目的。其三,“平台转存”模式。先通过第三方经营服务平台归集全部销售收入,再统一划转至经营主体相关人员个人账户,同时以“借款”“预收账款”等名义虚假挂账,企图人为制造资金与经营的“割裂”。内蒙古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成龙指出,终端消费是商品或服务最终卖给消费者的环节,比如超市购买商品、餐馆就餐、住宿等。在这些消费场景中,部分商家不主动开具发票,而不少消费者也在消费过程中较多关注价格与服务,一般不会主动索取发票,客观上为部分经营主体隐匿收入提供了空间。一些经营主体利用这一情况,通过私户收款的方式不开发票、不入公账、不申报纳税,将应入账的经营收入体外循环,直接导致应税收入不如实申报,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刘成龙认为,不法经营主体通过偷逃税形成不正当竞争优势,挤压合规经营主体的生存空间,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此外,公私账户混同、资金流向模糊,易引发交易纠纷与维权困境,将损害消费者及合作方的合法权益。更有甚者,私户收款还可能涉及洗钱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单位款项不得转入个人账户合规开立使用银行账户、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各类经营主体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相关规定明确具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明确,单位款项不得违反规定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个人收款码仅限个人非经营性交易,经营主体须用商户收款码。这些规定,划定了资金管理的合法边界。“通过私人银行账户、个人收款码或第三方平台转移经营资金,存在不列少列收入、虚假纳税申报等行为,导致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涉嫌偷税。税务部门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谷成指出。针对未按规定报送全部银行账号、违规向企业提供个人账户用于隐匿收入的相关经营主体的惩戒情况,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山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董玉明表示,这些不按规定报送账号的经营主体,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还会影响纳税缴费信用级别,将对自身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报告税务机关的,一次性扣11分,经营主体将无法获评为A级,相应的守信激励措施也将无法享受。董玉明认为,随着“以数治税”监管体系的持续深化,账户信息、资金流水、交易数据实现全链条信息互通,任何试图通过私户收款规避监管的侥幸行为,均将难逃数据识别与依法追责。多方协同发力推动合规管理加强私户收款监管、坚守依法纳税底线,需要经营主体、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协同发力,全社会共同监督,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合规管理体系。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管理学院院长李刚认为,对各类经营主体而言,合规经营是长远发展的核心前提。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与合规理念,严格执行对公账户开立、报备及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全部应税收入全额入账、全额据实开具发票、依法如实纳税申报;健全内部财务管控与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资金收支全流程留痕管理,杜绝私户收款、账外经营、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筑牢税务合规防线。“金融机构作为账户管理的关键环节,要强化单位及个人账户开立、使用的审核监管,重点监测资金异常流转、公私账户混同使用、大额集中收付等风险行为,及时预警处置违规代收代付、个人账户归集经营资金等问题,税务部门应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作,协同推进账户信息共享、风险线索移送,提升监管效能。”李刚指出。各收款平台应切实压实治理责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曹越指出,各收款平台应规范交易资金结算与划转路径,确保交易可溯、资金可查、全程留痕;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核查与合规引导,杜绝平台成为资金隐匿的“灰色通道”。“全社会主动参与,共同监督私户收款等涉税违法行为是构建税收社会共治格局的重要方式。社会公众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举报奖励政策,推动税收秩序的规范。”曹越补充道。新疆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贾亚男指出,从国际监管实践看,对经营主体私户收款的治理已形成成熟体系。各国普遍通过立法授予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账户检查权与电子数据调取权,打破信息壁垒。同时,将偷逃税纳入反洗钱上游犯罪,要求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大额与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实现税务与反洗钱监管联动。在惩戒上构建“经济重罚+刑事追责+信息惩戒+联合执法”四维体系,以高额罚款、刑事责任、资产冻结、信用黑名单及跨部门协同执法,大幅抬升违法成本,以有效遏制私户收款隐匿收入、偷逃税与洗钱风险,维护税收公平与金融秩序。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偷逃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专栏
    2026-06-04
  • 近日,河南濮阳冷冻榴莲商家“程大叔”为一笔190.71元的订单,两次驱车往返1600公里,自费约5000元,远赴山东德州追查恶意“仅退款”买家,翻遍垃圾桶找到包装袋却未见榴莲,于是报警。最终,“程大叔”在社交平台公开该事件行政处罚结果,当地警方查明违法行为人伪造榴莲肉霉变图片骗取全额退款,依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并追缴违法所得。“千里追榴莲”引发全网对“仅退款”规则滥用的热议。“仅退款”规则设计的初衷,是针对商品损毁、变质、腐烂、丢件、未发货、假货等情况,买家无法退货或退货毫无意义,商家允许其无需退回货物直接退款,简化售后流程,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但现实中,“仅退款”会被一些人滥用。近期,江苏江阴市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恶意下单“仅退款”2700多次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仅退款”被恶意滥用已经不是个别现象,需要从制度层面予以解决。针对平台滥用“仅退款”规则,造成商户货款两空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曾督促平台明确规则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情形,保障商户正当权益。今年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了约谈整改和排查整治,纠治“仅退款”“强制运费险”“全网最低价”等规则滥用、规则制定不合理以及执行不透明等问题。更值得警惕的是,AI(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让图像造假门槛大幅降低,以伪造图片来骗取“仅退款”事件频发,造假式索赔违反了市场交易中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侵害了广大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商家的权益。面对AI技术带来的新挑战,平台还需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升级技术防控与审核体系,建立物流信息、商品溯源数据、用户历史信用及行为模型等交叉验证机制,同时优化商家举证申诉通道,完善双向信用评价和个体失信惩戒体系。平台织密防护网、商家提升维权意识的同时,还需监管部门持续发力,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落实AI生成内容强制标识要求,对违规AI服务提供者与篡改标识用户依法处罚。深入分析“仅退款”被滥用的问题,会发现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电商平台“内卷式”竞争。近年来,电商平台流量红利见顶,平台之间拼补贴、抢入口、争流量成为常态。一家平台通过“仅退款”吸引了更多消费者,其他平台便不得不及时跟进,虽然有的平台和商家苦不堪言,但是一旦陷入类似价格战的泥潭里便很难独善其身。事实上,“内卷式”竞争没有赢家。于消费者而言,虽然短期获得“实惠”,但这种以挤压商家合理利润为代价的竞争模式,最终将反噬市场活力与消费者自身的利益。于平台而言,纵容恶意“仅退款”也终将影响平台发展。回归到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技术创新,切实保护中小商家和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才是长久之策。经济活力离不开亿万中小商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期待监管牵头、平台主责、消费者自律、司法兜底,多方协同共治,铲除恶意“仅退款”毒瘤,促进电商生态持续健康发展。

    专栏
    2026-06-03
  • 在某电商平台搜索“牙膏”,页面显示的4个品牌均宣称自己是“第一”。然而,这些“第一”前面都缀有一长串限定词:有的是“烟酰胺美白牙膏去黄去牙渍”细分品类里的“热销第一”,有的则是“12—18岁成人防蛀金榜”的“第一”。如此“量身定制”的“销量冠军”,难免对消费者构成误导。近日,央视起底互联网广告中的各类“文字游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广告是连接商家与消费者的桥梁,是现代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进入互联网时代,广告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在推广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作用愈发突出。然而,各类夸大宣传的乱象也层出不穷。部分商家在广告中大玩“文字游戏”,一些看似合规的宣传文案,实则暗藏消费陷阱。从报道来看,以“萝卜坑式引证”自封行业榜首者有之,利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进行营销者有之,并由此引发了大量投诉与维权案件。这种把文字套路当营销捷径的做法,不仅严重影响消费者判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会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加剧“内卷式”竞争。真实性是广告的生命所在,我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早已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明确规定。报道中提到的文字套路,已涉嫌违法。为打击此类问题,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广告中提示性用语乱象清理整治工作。两个月来,各地纷纷启动专项行动、发布合规提示,重点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宣传、“萝卜坑式”绝对化用语广告、未规范标注广告中提示用语、违规使用广告引证内容等突出问题,取得积极成效。当然,广告文字乱象的整治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发力、久久为功。相关部门应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广告活动各方经营主体的合规意识。各大平台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严把广告审核关,从源头杜绝虚假广告。而对于广大商家来说,必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摒弃投机取巧思维,把更多精力投入产品升级与服务提质,以真实宣传赢得市场认可。总之,良好的消费环境离不开广告市场的有序发展。唯有摒弃文字套路,坚守诚信底线,清除广告宣传中的种种猫腻与乱象,广告市场秩序才能持续优化,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保护。

    专栏
    2026-06-02
  • 首批有效期20年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陆续到期,全国各地迎来身份证集中换新高峰。身份证过期后还能接着用吗?换证过程中要规避哪些风险?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身份证过期“寸步难行”,换证可“全国通办”每张身份证背面都标注了“有效期限”。26至45周岁公民的身份证有效期为20年,46周岁以上则为长期有效。目前多地政务APP也支持在线查看电子身份证信息。身份证过期后,将无法正常购买机票、火车票,还会影响酒店入住、金融储蓄等业务。多地警方发布提示,部分需要实名认证的线上功能可能被冻结,解冻流程相当繁琐。“身份证过期后立即丧失法定证明效力,不再是有效身份证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欧阳志玉说,用过期证办理的业务,甚至签署的合同,容易留下法律隐患,有时还会被认定无效。目前,居民身份证业务已实现“全国通办”,换领人即使不在户籍地居住,也可携带原居民身份证,选择就近的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申请换领。民警提示,公民在申请换领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为确保日常生活和工作不受影响,建议提前规划身份证换证日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换证过程中有三大风险新一代居民身份证采取“实体证+电子证”双轨并行模式,便利性显著提升,但换证过程中,特别是身份证照片传输、个人信息填报、证件邮寄等环节,潜藏着多重风险。一是AI换脸与信息泄露。“在AI时代,人脸信息泄露是换证过程中突出的风险之一。”一位基层民警透露,犯罪分子用于实施“AI换脸”的物料,主要是身份证照片和个人人脸照片,再结合姓名、身份证号,便可突破人脸识别系统,进而实施诈骗、刷单、发布涉赌涉黄信息等违法活动。民警提醒,在一些不正规的第三方拍照点拍摄身份证照片,或找人代办换证,将正面人脸原图、生活照发给他人,都极易被留存甚至盗用。二是新旧证交替管理不当。依据现行规定,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时,必须交回原证。但许多人选择邮寄方式提前换领新证,导致旧身份证在领取新证后仍处于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芯片不具备远程注销功能,过期的旧证仍可被机器读取、识别,在部分核验场景中仍可正常使用。”一位民警说,若不慎遗失的旧身份证被不法分子捡到,很有可能被倒卖、冒用,甚至进行个体工商户注册、网贷申请等,进而引发法律与信用风险。民警建议,居民在领取新证后,应将旧证及时作废处理,避免因保管不善带来意外风险。三是网络发送身份证照片。民警提醒,身份证号码、人像、住址等均属于法律重点保护的敏感个人信息,一旦通过社交平台等网络渠道随意发送,极易被不法分子截获,用于伪造身份证件、注册非法账号等违法行为,轻则侵扰个人生活,重则引发财产损失、身份冒用。更换身份证牢记“三要三不要”受访人士提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在更换新身份证过程中,务必守护好个人信息安全,规避相关法律风险。一是要保护好身份证信息,不要通过网络随意发送。正规官方办证渠道,不会私下通过社交软件或非官方平台索要身份证原图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确需线上提交,应通过官方政务App或指定渠道操作。二是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不要委托第三方代办。民警提醒,务必选择公安户籍窗口、官方政务App等正规途径,坚持全程自主办理。选择邮寄领证的,要通过官方指定邮寄渠道,妥善保管邮寄单号和验证码。三是信息泄露或被冒用后要及时维权止损。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整理好泄露或冒用的证据,向公安、网信等部门举报;如造成财产或名誉损害,可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专栏
    2026-05-26
  • 近年来,针对老年群体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不断翻新,从虚假国家项目、高额投资到涉亲友、涉未成年人的诱导骗局,屡屡侵害老年人的财产安全与晚年安宁。民泰银行台州分行始终秉持金融为民、敬老护老理念,把守护老年客户“养老钱”作为服务重点,以敏锐识别、快速处置、耐心劝导、警银协同的方式,为老年群体筑起一道有温度、有力度、有速度的反诈防护墙,用贴心服务守护晚年幸福。急事快办暖人心 为受骗老人守住剩余资金近日,一位神情焦急的老年客户匆匆来到民泰银行太平支行,急切向工作人员求助。老人表示,家中遭遇诈骗,已有资金受损,担心账户里的积蓄再次被转走,希望银行帮忙保住剩余存款。经耐心询问得知,老人的孙子通过QQ加入了所谓 “明星粉丝群”,不法分子以粉丝福利、账号核验等名义,诱导孩子点击不明链接,导致老人微信、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被不法分子分批次转走资金,收款方多为航空票务及境外账户,累计被骗6万元。发现被骗后,老人又急又怕,第一时间赶到网点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网点工作人员立刻上前安抚老人情绪,耐心宽慰,同时迅速启动反诈应急处理。为了彻底杜绝后续风险,工作人员立即为老人办理账户安全管控,关闭线上转账、快捷支付、手机银行等网络交易功能,只保留柜面存取款,从源头上守住老人的定期存款和剩余资金。与此同时,工作人员细心帮助老人整理好转账记录、聊天截图、交易凭证等关键证据,耐心告知老人要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主动协助对接第三方支付平台,申请冻结相关可疑交易,全程陪伴、全力配合,帮助老人尽可能挽回损失,用快速又暖心的行动,让焦急的老人感受到安心与依靠。细心辨险堵漏洞 为九旬老人护住养老钱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关键在于早发现、早提醒、早拦截。民泰银行玉环支行凭借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的风险防范意识,成功劝阻一起针对90多岁高龄老人的虚假投资诈骗,在钱转出之前就把风险拦在门外。近日,客户陈先生陪同90多岁的老母亲来到网点,要求办理银行卡并开通非柜面转账功能。面对“高龄老人办卡、亲属陪同、主动开通线上转账”这几项容易被诈骗利用的情况,当班营业经理立刻提高警惕,细致询问其办卡用途和资金使用计划。经耐心沟通了解到,老人是要参与一款名为**“绿色经济转型”**的APP投资,对方声称这是“国家项目”“政策扶持”“收益高又安全”,需要开通线上功能转账投入。凭借长期反诈培训积累的经验,工作人员当即判断这是针对老年人的虚假投资骗局。在征得老人和家属同意后,工作人员查看手机 APP,发现里面大量使用伪造官方背景的字眼,极具迷惑性。网点第一时间联系玉环市反诈中心核实,确认该APP无任何合法资质,是专门欺骗老年人的诈骗平台。真相明确后,工作人员用老人听得懂的家常话,一点点拆解诈骗套路:伪造官方身份-夸大收益-诱导线上转账-最后失联卷款。工作人员反复提醒,凡是打着“国家项目”“高额回报”的线上投资,大多是骗局。经过近半小时耐心劝导,老人和家属终于醒悟,当场放弃开卡和开通非柜面业务,成功避免养老钱遭受损失。深耕适老金融服务 守护最美 “夕阳红”老年群体防范意识较弱、信息获取相对滞后,是电信诈骗的重点侵害对象。民泰银行台州分行始终把适老服务、反诈护老放在突出位置,坚持 “多一份提醒、多一份耐心、多一道防线”,在日常业务中格外关注老年人办卡、转账、开通线上功能等关键环节,做到可疑必问、风险必劝、异常必堵。同时,分行不断强化警银联动,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对涉及老年人的诈骗线索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拦截,用专业与责任,守护老年客户的财产安全与生活安宁。下一步,民泰银行台州分行将持续深化敬老、爱老、护老金融服务,常态化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反诈宣传,用更通俗的讲解、更贴心的陪伴、更严密的防护,守住老年人的 “养老钱”,以金融温度守护千家万户的幸福晚年。

    专栏
    2026-05-18
  • 今年4月初,随着11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山东禹城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贩卖实名制网络账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该案历时一年侦破,目前已抓获涉案人员50余人,涉案金额200万元。微信上倒卖实名App账号警方循线索破案这起案件的线索是禹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微信群里倒卖各种App账号,并从中非法牟利。值得注意的是,这些App账号都是实名的,民警敏锐地察觉到这是一条黑色产业链,随即开展深入调查。民警通过侦查,锁定了辖区居民张某。将张某抓获归案后,经审讯得知,张某是中间商,在有买家找他的时候,他便联系上线购买实名账号,之后加价卖给买家。禹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庞祥金:张某交代,其自2024年开始,在宋某、李某等人处购买各类实名认证的App账号,价格大概50元到60元一个,每个App账号大概能赚取10元到20元,违法所得达60余万元。据张某交代,他倒卖的那些App账号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河南某贷款公司的业务员徐某,另一个则是专门招聘兼职人员的李某、宋某,两人均开设有相关的工作室。得知情况后,民警赶赴外地,首先对徐某展开了抓捕工作。民警突审得知,徐某使用的都是一些贷款无法办理成功的客户的信息,这部分客户由于贷款业务办不成,徐某就得不到相应的提成,于是就把他们的信息用于了实名认证各类App,以获取利益。禹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庞祥金:徐某除了把实名认证的App账号卖给张某之外,还卖给了刘某。刘某系东北的一个号商,将这些账号出售给了一些医院的引流公司,包括一些医美的引流公司。引流公司通过使用这些账号进行宣传活动,还卖给了一些网络水军进行引流、点赞、增粉等,制造一些虚假的流量。与此同时,民警通过调查,成功将开设工作室的李某、宋某抓获归案。随着几人的落网,一个更为庞大的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链条逐渐浮出水面,人员涉及兼职工作室、中间号商和最后的买家。禹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庞祥金:犯罪嫌疑人李某除了将实名认证账号卖给张某之外,还卖给了安某、肖某、陈某等人。经过我们研判发现,肖某属于某号商,肖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将这些实名认证的账号卖给了境外的赌博公司和诈骗团伙。盗取个人信息犯罪分子花招频出网络账号实名制本是规范网络行为、筑牢网络空间安全防线的关键举措,然而在利益驱动下,催生出了一条借助实名账号进行非法牟利的黑色产业链。这些被非法倒卖的实名网络账号,正沦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隐身衣”。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获取到这些实名的网络账号的?民警介绍,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注册网络实名账号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第一种是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给客户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偷偷将客户信息用于注册网络实名账号。第二种是犯罪嫌疑人利用自己开设的所谓“兼职”工作室,打着“日结、高薪”的旗号招聘兼职人员,其实就是让兼职者实名认证注册各类App账号。民警对犯罪嫌疑人宋某进行抓捕时,其工作室里正好有人在做“兼职”。同样,在李某的工作室里,也有不少做“兼职”的市民群众。禹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庞祥金:通过现场询问,我们发现兼职人员主要是在校的大学生、在家带孩子的宝妈以及退休的老年人。他们普遍没有固定收入,通过这样的兼职每天挣100元至200元。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被这些工作室倒卖给了他人。民警了解到,这些参与兼职的人员,一般是通过朋友圈、微信群,或者当地的一些招聘网站、路边摊位等方式了解到招聘信息,为了临时挣个生活费,就联系到对方参与兼职工作。禹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陈文彬:工作室老板会说需要推广各类App,让市民提供自己的手机和身份证件。随后,工作室老板会拿着这些证件,按照上家的指示注册各种App。由于市民当时就在现场,手机接收验证码后再输入身份信息,就把各种App实名认证了。这些实名认证的账号,通过层层流转,流到了不同上家手中。网络账号被盗用沦为违法犯罪“隐身衣”民警了解到,这些受害人的网络实名账号,经过中间商的层层转卖后,最终被用于发布违规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充当网络水军扰乱网络秩序,甚至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禹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陈文彬介绍,直播公司、直播团队为了增加流量、吸引眼球,经常发布违规内容,平台会封号,所以他们需要大量实名注册的App账号。还有就是网络水军、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为了规避警察打击刷屏、控评,也需要大量实名注册的App账号。民警经过大量调查工作,奔赴全国20多个城市,陆续抓获涉案人员50多名,其中部分涉案人员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24人,逮捕6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警方提醒大家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包括手机短信验证信息、身份证件信息不要贪图小利泄露出去避免被他人使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专栏
    2026-05-13
  • 共:2451条